标题:
“建设部执业资格制度”政策上微妙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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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magiczhj
时间:
2002-8-23 08:55
标题:
“建设部执业资格制度”政策上微妙变化
摘自:关于印发李竹成副司长在全国建设教育工作会议上的总结讲话的函
建人教综函[2002]63号http://www.cin.gov.cn/indus/file/2002082201.htm
:)关于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的规范化管理问题。我部在建立执业资格制度工作方面起步较早,进展较快。目前,已在建设行业逐步建立了注册建筑师、注册工程师、房地产估价师、房地产经纪人、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注册城市规划师等七个执业资格制度,加上正在筹备的建造师、景观设计师执业资格制度,基本形成了建设行业执业资格制度体系。
但由于历史的原因,我部在执业资格管理上存在着执业资格专业体系设置不够科学,部分专业之间执业范围有交叉,对国外的体系、模式和我国国情研究不够充分,资格管理方式比较单一,对这项制度的管理不够规范等问题。各地反映较大,我部领导对此十分重视,要求我司专题进行研究。
最近,我们已完成了《关于建设部执业资格制度有关问题的报告》和《建设部执业资格制度管理模式的研究报告》,起草了《建设部执业资格制度工作管理办法》等,分别提经了部常务会议和职业资格领导小组会议讨论,部常务会议原则同意我司提出的执业资格制度管理模式和实施方案,总的思路是要按照专业技术复杂程度及职业后果对执业资格实行分类管理。
对技术复杂、职业后果严重、直接影响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专业建立国家资格制度,依据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具体实施工作将授权独立于政府和行业协(学)会的机构实施。
其他专业实行行业自律管理,由行业注册师协(学)会负责实施,在行业注册师协(学)会尚未建立或自律制度尚不完善的情况下,将采取一些过渡措施,待条件基本成熟时,再转移到相关的注册师协(学)会去实施。我们根据部领导的要求正在进一步的修改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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