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为何要求四个锚栓铰接柱脚柱截面高度不小于400mm?
[打印本页]
作者:
硕同
时间:
2009-8-25 12:10
标题:
为何要求四个锚栓铰接柱脚柱截面高度不小于400mm?
在一本关于柱脚的国标图集中看到这一点,有点费解!望知情者解释一下!
作者:
microman
时间:
2009-8-29 21:44
呵呵,我是这么理解的,因为地脚锚栓的间距是有要求的,如果我没记错应该是8d,地脚锚栓一般直径是24,那么算一下呵呵,是不是384?加上翼缘厚度8mm,那么最小截面是不是400呢?呵呵,因为6mm做翼缘的非常少吧?
作者:
bill-shu
时间:
2009-9-3 09:22
楼上的说法不成立,图集并不是法规,也会有不当的地方。见门刚规程,楔形柱经常用到四个铰接的地脚螺栓(位于翼缘内侧),而楔形柱的小头(柱脚)用到300宽是最普通不过的。
作者:
xiangjijun
时间:
2009-9-10 14:44
是的,没有规定最小400啊,
作者:
leo3274
时间:
2009-12-3 10:16
3楼说的很对,我做了很多的门钢,柱脚都是300 的
欢迎光临 中华钢结构论坛 China Structure Forum (http://bbs.okok.org/)
Powered by Discuz! 5.0.0